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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行政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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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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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遊樂業/旅宿業務】AED設置管理及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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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6-04-16

發佈: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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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節錄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10日衛部醫字第1121663199號公告,有關「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修正規定如下:
  1. 第1點第3項──觀光旅遊地區:觀光遊樂業
  2. 第1點第7項──旅宿場所:客房房間超過一百間之旅館、飯店、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敬請符合上開規定之觀光遊樂業及旅宿業者,確實依規定設置自動體外心臟去電擊去顫器(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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