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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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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9-公告「臺南市臺南運河限制水域遊憩活動及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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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5-11-11

發佈: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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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主旨:公告「臺南市臺南運河限制水域遊憩活動及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1項。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限制事項:
(一)於本市臺南運河水域,從事所有水域遊憩活動,應先向水域遊憩活動主管機關專案申請同意後,始得為之。
(二)限制範圍:臺南運河全部水域(安平區安億橋以東至南區樂利橋以北),其座標如下(參附圖ABCD,4點範圍內水域):
A(120°09'49.48733",22°59'54.18576"),
B(120°09'49.38735",22°59'52.38577"),
C(120°10'53.68763",22°58'58.18558"),
D(120°10'55.68762",22°58'58.08557")。
二、水域遊憩活動主管機關得依水域安全與特殊情況,對所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行為予以適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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