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本市南區近岸海域限制、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及相關事項」公告
更新:2025-03-10
發佈: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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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主旨:預告修正「本市南區近岸海域限制、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及相關事項」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
三、「本市南區近岸海域限制、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及相關事項」 修正草案如附件(含修正對照表);另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網站(網址https://www.tainan.gov.tw/)「市政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市承辦機關(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風景區管理科)
(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三)電話:06-6350190
(四)傳真:06-6356572
(五)電子郵件:litfan@mail.tainan.gov.tw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
三、「本市南區近岸海域限制、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及相關事項」 修正草案如附件(含修正對照表);另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網站(網址https://www.tainan.gov.tw/)「市政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市承辦機關(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風景區管理科)
(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三)電話:06-6350190
(四)傳真:06-6356572
(五)電子郵件:litfan@mail.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