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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5月機關安全維護宣導-拒收逾期瓦斯桶,確認檢驗期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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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7-05-31

發佈: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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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逾期瓦斯桶,確認檢驗期限安全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液化石油氣是一般生活上時常使用到的燃氣,而使用上係充填於容器便於移動與運輸,也就是俗稱的瓦斯桶。 容器依法令規定需定期辦理檢驗,規定說明如下: 1、製造出廠後20年以內之容器,應每5年辦理檢驗1 次。 2、製造出場後超過20年之容器,應每2年辦理檢驗1次。 3、製造出場後超過30年之容器,不可使用,應辦理壓毀。 另簡單說明合格標示之辨識如下: 1、顏色:暗紅色表示該容器經製造(進口)商認可合格,為5年內之新容器;藍色代表該容器為瓶齡超過5年,經過定期檢驗合格之容器。 2、下次檢驗期限:此欄位所載日期代表容器需送往檢驗場進行定期檢驗之日期,倘購買液化石油氣之當日,已過了下次檢驗期限上所記載之日期,應立刻向瓦斯行反映。 3、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用來計算此容器之瓶齡,倘容器已出廠(瓶齡)超過30年,則不可再繼續使用。 民眾購買液化石油氣時,除了逾期容器以外,若是有明顯鏽蝕、凹陷的瓦斯桶,亦應立即向瓦斯業者要求更換,必要時可請當地消防局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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