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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依民宿管理辦法公告可設置民宿之偏遠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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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4-07-01

發佈: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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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公告日期:101年2月8日
  • 文號:府觀業字第1010117573B號
  • 主旨:為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重新公告本市鹽水區等23個行政區域為民宿管理辦法有關民宿設置規定之「偏遠地區」。
  •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公告事項:公告臺南市鹽水區、新化區、柳營區、下營區、官田區、麻豆區、善化區、學甲區、六甲區、關廟區、後壁區、玉井區、龍崎區、大內區、白河區、左鎮區、西港區、東山區、北門區、南化區、楠西區、將軍區、七股區等23個行政區域為民宿管理辦法有關民宿設置規定之「偏遠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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