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依民宿管理辦法公告可設置民宿之偏遠地區
更新:2024-07-01
發佈:2018-11-01
3871
內容
- 公告日期:101年2月8日
- 文號:府觀業字第1010117573B號
- 主旨:為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重新公告本市鹽水區等23個行政區域為民宿管理辦法有關民宿設置規定之「偏遠地區」。
-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公告事項:公告臺南市鹽水區、新化區、柳營區、下營區、官田區、麻豆區、善化區、學甲區、六甲區、關廟區、後壁區、玉井區、龍崎區、大內區、白河區、左鎮區、西港區、東山區、北門區、南化區、楠西區、將軍區、七股區等23個行政區域為民宿管理辦法有關民宿設置規定之「偏遠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