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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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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07

發佈: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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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交通部觀光局暨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於111年6月22日經交通部觀光局以觀技字第11140008791號令公布實施後,各項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將依該收費標準,查詢土地10筆以下者需繳納新臺幣350元;超過10筆者,每超過10筆加計新臺幣60元,不足10筆者以10筆計算。各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查詢案件自發布日起即應辦理收費,交通部觀光局因此訂定「交通部觀光局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申請須知」,提供相關申請查詢案件申請應附資料及繳費方式等程序。
  • 為簡政便民及減少無謂公文往返,申請人辦理相關查詢案件時,請參考 「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之行政轄區及管理機關表」,如非位於表列之行政轄區,即非屬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
  • 如臺端欲於本市安南區申請民宿設立登記,請依上述規定,先行向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查詢民宿所址是否位於「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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