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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經電腦伴唱機之利用人取得公開演出之授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指定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共同費率及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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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9-11-13

發佈: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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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支持鼓勵創作,及避免未付費而產生著作權侵害,需負民、刑事責任之問題,敬請透過單一窗口取得共同費率之授權,單一窗口請洽MÜST賴小姐(電話:02-2511-0869#290、電子郵件:ann.lai@must.org.tw)及張小姐(02-2511-0869#265、電子郵件:penny.chang@must.org.tw)。

詳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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