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政令宣導】為避免民眾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
更新:2026-09-22
發佈: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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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為使民眾知悉政治獻金法規定,併配合打詐宣導內容如下:
(一)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四)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
🔗內政部製作之政治獻金宣導短片檔及圖文電子檔等,已分別上傳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如下
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
(一)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四)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
🔗內政部製作之政治獻金宣導短片檔及圖文電子檔等,已分別上傳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如下
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