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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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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載客小船受理營運申請範圍(水景公園)」,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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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6-08-18

發佈:2016-08-02

497

內容

主旨:公告「臺南市載客小船受理營運申請範圍(水景公園)」,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生效。
依據:「臺南市載客小船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二、「臺南市載客小船受理營運申請範圍(水景公園)」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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