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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行政院於107年8月28日會同發布「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原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修正條文,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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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8-11-23

發佈: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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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行政院於107年8月28日會同發布「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原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修正條文,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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